
- 索 引 号: FZ00137-0100-2015-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5-06-24
- 标 题: 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党组〔2015〕11号
- 发布日期:2015-06-24
- 有 效 性: 有效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征收办:
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局领导工作分工重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高学良(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分管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拟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城区旧屋区改造等项工作。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分管的部门:福州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负责分管的直属单位:福州市房屋征收工程处、福州市房地产测绘处。
阮观伟(副调研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分管物
业行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拟定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定期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和监管活动;指导全市房产交易工作,负责房产中介、估价行业管理等项工作。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分管的部门:局物业管理处、市场监督管理处。
负责分管的直属单位:福州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福州市房地产综合服务处、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杨长茂(副调研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分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法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局机关财务工作、局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检查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工作等项工作;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有关工作。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高学良副局长分管市旧改办有关工作。
负责分管的部门:局行政审批与法规处、财务审计处;
协助高学良分管的直属单位:福州市拆迁工程处、福州市房地产测绘处。
其他局领导分管的工作不变。
局领导干部应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应负责做好所分管部门、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风、信访以及效能建设等项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
2015年6月24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6月 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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