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9〕13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服务水平,我局将在2021年第一季度开展福州市2020年度住宅小区和楼宇办公楼物业企业星级评价工作,并在“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网站”(http://220.250.2.201:89/wyfw)公布评价结果,各物业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请于2021年1月16日至2月28日,通过在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系统完成评价相关信息的申报。
二、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请于2021年1月16日至3月10日,通过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网站登录系统完成对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的信息审核工作。
三、各县(市)区、各街(镇)和各社区(村)请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网站登录系统完成对辖区内所有符合参评业绩项目的服务满意度和垃圾分类等评价工作。
四、市房管局将于2021年4月在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网站上公布物业服务企业2020年度星级评价等相关信息,以及住宅小区和楼宇物业服务企业2020年度星级评定结果。
五、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要通知所在辖区内涉及星级评价工作的所有街(镇)、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务必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信息系统使用申请表》填报工作,同时由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统一收集上报至市房管局,届时系统将根据申请表逐一为申请人开通系统使用权限。
请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街(镇)、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务必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落实2020年度星级评价工作,相关业务及系统使用问题请联系:15860836319(张洪宁)
附件:1.信息系统使用申请表-县(市)区房管(住建)局、街(镇)、社区(村)
2.信息系统使用申请表-物业服务企业
3.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价系统使用指南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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